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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.定義區別
1. 什么是加計抵減?
這個名詞是在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》(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)首次提出的,加計抵減是一種涉及部分服務行業,抵減增值稅應納稅額的稅收優惠政策
按照相關規定,2019年4月1日~2021年12月31日,允許生產、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的10%抵減應納稅額;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,允許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5%,抵減應納稅額。
2. 所謂加計扣除,指的是在真實產生的數額基礎上,以相應的百分比加成,從而計算企業應納稅額的一種計算方法 ,例如企業研發費用的加計扣除。
二、計算方法的不同:
加計遞減具體如何計算?
具體公式為:當期計提加計抵減額=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×10%或15%;
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=上期末加計抵減額余額+當期計加計抵減額-當期調減加計抵減額。
(1)假如在增值稅抵減前,當期增值稅進項稅額是大于銷項稅額,則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全部結轉至下期抵減,
(2)假如抵減前的當期增值稅應納稅額大于0,且大于當期可抵減的加計抵減額,那么當期可抵減的加計抵減額能全額從增值稅應納稅額中抵減;
(3)假如抵減前的當期增值稅應納稅額大于0,又小于等于當期可抵減的加計抵減額,則以當期可抵減的加計抵減額抵減應納稅額至0,未抵減完的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,可以結轉至下期繼續抵減。
加計扣除如何計算呢?
以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為例。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額=當期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×75%
三、適用條件的不同:
適用加計抵減或加計扣除政策需要滿足什么條件呢?
1. 加計抵減的適用:
必須是提供郵政服務、電信服務、現代服務、生活服務的納稅人,且上述四項服務所取得的銷售額需占到全部銷售額的比重需超過50%。
2同樣的,適用加計扣除政策,也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。以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為例,如果是7大禁止類行業的企業,不得適用這一政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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